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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5 00:00   发稿人:admin    阅读: 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各县(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中心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2日

 

 

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案实施方案

 

 

 

省纠风办确定2017年度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的选题是:“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为了做好点题督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紧紧围绕点题督查内容开展整改整治工作,督查全省系统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集中采购目录执行不力、集中采购程序不规范、集中采购绩效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和违法违规采购等突出问题,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省努力营造“依法采购、公开透明、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的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发展环境,以实际工作成效为全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此次点题督查坚持“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在省纠风办、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统一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即查即纠、破立并举”的要求,解决履职尽责方面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一起抓,从服务对象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正风肃纪除弊垢,健全机制抓常态,着力营造党委政府满意、集采当事人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集采环境,以实实在在的点题督查成效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二、点题督查工作内容 

(一)源头管理履职尽责情况。主要检查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看是否做到“应采尽采”。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分散采购的;是否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过程管理履职尽责情况。主要检查履行法定采购程序情况,看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违规人为操控的问题;督查规范服务、廉洁服务情况,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违规收费的问题

(三)结果管理履职尽责情况。主要检查采购绩效管理情况,看是否存在质次价高、效率低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全省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方案,报上一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点题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全省系统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方案印发后,5月10日前,召开全系统工作动员会,迅速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市州以下各级要按照省中心的统一部署,召开本级领导班子专题办公会认真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本级动员会和专班工作会进行认真布置。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当地纠风办汇报工作情况。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全省各级政府集中采购部门要按照点题督查工作内容,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纳谏等方式认真听取有关单位和政府集中采购当事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信函和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改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建议的同时,要认真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各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建立点题督查监察班子,通过明察暗访纠正问题。各地对自查问题和自纠整改情况要形成自查报告上报上级。省中心将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适时开展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的专项督查和突出问题的纠改抽查督查。阶段工作期间,省中心将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组织的督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活动,主动接受监督。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全省各级政府集中采购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履职尽责督查工作始终。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到位;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让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真实感受到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履职尽责督查工作的实际成效。全省各级政府集中采购部门要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并提出整改落实目标、方法措施、时限要求,拟定整改方案,集中分类处理,集中攻坚。整改方案要报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年底,各地要配合当地纠风办对被点题督查整治情况做好民主测评。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6日至11月20日)。按照标本兼治、破立并举的原则,全系统要针对督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探索长效治理之策。要通过点题督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形成共同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责任上肩。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推动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作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今年将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列为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单位,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新形势下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督促鞭策。全省系统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强化使命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上来,以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动态管理,强化督查责任。实行全系统点题督查工作全过程、动态化管理。6月份,省中心将派出4个督查工作组,由省中心领导带队,赴各地进行督察督办。省中心印发《点题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各市州、县市区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填报省中心。认真建立督查工作台账,确保督查督办工作落地。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制,各地根据职责要求,负责向省中心和同级党委、政府及纠风办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指导;负责对下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坚持严格问责,加强责任追究。对内控机制松懈、监管执纪不力、发现问题拒不纠正整改的,坚决问责追究。集中整改期间,要集中查办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例和社会反映突出的违规违法案件;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各地要认真调查处理,严厉追究责任,做到绝不手软。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启用倒查追责措施,必要时实行“一案双查”,报请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纠风办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通联。各地要大造宣传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网络、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宣传推介政府集中采购职能职责和工作成效,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履职尽责督查工作。各地应在公共场所设置广告宣传牌和公开服务承诺宣传牌,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加大对点题督查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果,营造积极向上的环境氛围。同时要加强上下通联,严格执行工作情况和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上报,对于各类数据和信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省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邱浩宇,电话:027-87835105;汪红,电话:027-87835120,传真:027-87835105。

附件:《省政府采购中心全省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2017年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展点题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