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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
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11:06   发稿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荆公资交﹝2017﹞2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

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各科室:

现将《2017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4日  

 


 

2017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

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认真履职尽责,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根据《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荆办文[2017]9号)精神,结合全市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紧紧围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点题督查内容开展整改整治工作,督查全市系统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集中采购目录执行不力、集中采购程序不规范、集中采购绩效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和违法违规采购等突出问题。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市努力营造“依法采购、公开透明、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的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发展环境,以实际工作成效为“勇当多极发展排头兵,实现荆州十年大振兴”贡献力量。

此次点题督查坚持“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在市纠风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即查即纠、破立并举”的要求,解决好履职尽责方面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一起抓,从服务对象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正风肃纪除弊垢,健全机制抓常态,着力营造党委政府满意、集采当事人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集采环境,以实实在在的点题督查成效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二、点题督促检查工作内容 

(一)源头管理履职尽责情况。主要检查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看是否做到“应采尽采”。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分散采购;是否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二)过程管理履职尽责情况。主要检查履行法定采购程序情况,看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违规人为操控的问题。

(三)结果管理履职尽责情况。主要检查采购绩效管理情况,看是否存在质次价高、效率低的问题。

(四)内控管理履职尽责情况。主要检查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情况,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违规收费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点题督促检查工作从4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分五个阶段认真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5月10日)。

全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市交易中心召开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层层进行发动,确保政府采购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全覆盖。5月10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市交易中心履职督查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至7月11日)。

1、征求意见。全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按照点题督查工作内容,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纳谏、上门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有关单位和政府采购当事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信函和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改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自查自纠。全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每月3日前向市交易中心履职督查办报送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市交易中心每位领导将确定2个县市区作为联系点,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各单位对照督促检查内容,全面查找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

3、公开承诺。全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针对点题督查问题,制定整改目标,作出整改承诺,并通过本地主流媒体、行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2日至9月12日)。

1、突出问题整改。全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并提出整改落实目标、方法措施、时限要求,拟定整改方案,集中分类处理,集中攻坚。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到位;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做好解释工作。整改方案要报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作出公开承诺。

2、加强建章立制。按照标本兼治、破立并举的原则,全系统要针对督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探索长效治理之策。要通过点题督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形成共同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上下联动督导,市交易中心在认真接受市纠风办全面监督的同时,将加强层级督导,市交易中心领导将对联系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进一步强化第三方监督,充分利用受理群众举报、代表委员考察监督、在线访谈媒体监督、聘请政风督查员等方式,对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第三方监督。市交易中心将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各级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13日至11月20日)。

市纠风办将统一组织进行服务对象评议、专项检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政风行风热线考核、媒体监督、媒体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考核等,对全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集中测评。

(五)情况总结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

11月2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市交易中心履职督查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告。11月25日前,市交易中心汇总情况向省政府采购中心、市纠风办上报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组建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实行全系统点题督查工作全过程、动态化管理,认真建立督查工作台账,确保督查督办工作落地。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制,各地根据职责要求,负责向上级中心和同级党委、政府及纠风办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指导。

(二)务求工作实效。根据市纠风办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从当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出发,主要围绕“让人民群众满意”这个总目标,突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紧扣点题督查内容开展整改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履职尽责督查工作始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作风、部门行风中的突出问题,让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真实感受到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履职尽责督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严肃整改问责。对内控机制松懈、监管执纪不力、发现问题拒不纠正整改的,坚决问责追究。集中整改期间,要集中查办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例和社会反映突出的违规违法案件;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各地要认真调查处理,严厉追究责任,做到绝不手软。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实施倒查追责措施,必要时实行“一案双查”,报请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纠风办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统筹协调。要切实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政府采购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之中,使之有机结合,两不误、双促进。要建立完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做到上下联动,严格执行工作情况和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上报,对于各类数据和信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要做到内外联动,在着力抓好系统内部督促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网络、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宣传推介政府集中采购职能职责和工作成效,加大对点题督查工作进展和成果宣传力度,主动接受各级纠风办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督促检查。

 

 

附件:1.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履职尽责督促检查

        联系点

   3.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

        作进度表

交易中心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名单20170424.doc

全市政府采购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进度表20170424.doc

交易中心领导履职尽责联系点201704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