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临港新城棚户区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澄 清 公 告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表7-3-1承诺书》修改为“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1项”,请按以下附表格式填写。
后附:《表7-3-1承诺书》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二O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表:
表7-3-1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在本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1项。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