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资市)环境产业园平渊村还建点项目”的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荆州(资市)环境产业园平渊村还建点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的描述“近五年(2016年3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配套业绩(合同中必须含市政道路、绿化、管网、照明)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且业绩已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提供竣工验改、合同备案信息详情界面的网页彩色截图)”更改为“近五年(2016年3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配套业绩(合同中必须含市政道路、绿化、管网、照明)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且业绩已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提供竣工验收、合同备案信息详情界面的网页彩色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的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报告,更改为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报告。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