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市镇集镇“一河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的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资市镇集镇“一河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第2)点“保函原件递交时间:2021年06月17日8:30至2021年06月18日9:00;”修改为:“保函原件递交时间:2021年06月17日8:30至2021年06月17日9:00;”
因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