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开发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原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江陵开发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原水厂工程(一期)设计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JZJI-202108SZ-011001001
一、招标概况
江陵开发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原水厂工程(一期)江陵开发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原水厂工程(一期)设计于2021年08月25日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09月17日在江陵县开标一室开标,并于2021年09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江陵县鹤泽水务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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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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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3100000.00 |
3115000.00 |
308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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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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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650日历天 |
650日历天 |
6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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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陈燕波 |
王晖 |
胡明博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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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CS104200081 |
CS151200381 |
CS15220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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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4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江陵县鹤泽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
联系人:刘劲松
电话(传真):13907216663
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双港新城101单元3楼
联系人:黄莉
电话(传真):13100795765
3.行业主管部门: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
联系人:建管科
电话(传真):0716-4736711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监督股
电话(传真):0716-4728655
备注说明:监督股邮箱jlxggzyjyjdglj@163.com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