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资市镇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江陵县资市镇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ZZB1JT2018122901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陵县资市镇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审批〔2018〕362号和江发改审批〔2018〕2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助投资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陵县资市镇古堤村、李塘村、平渊村、先进村、潘市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5个村道路建设:古堤村修建道路20CM厚C30道路约3563㎡;李塘村修建20CM厚C30道路约4500m2;平渊村修建20CM厚C30道路约7211m2;先进村修建20CM厚道路约6750M2;潘市村扩建20CM厚C30道路约2824.5m2、修建挡土墙2处、箱涵1处;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388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含范围内的工程;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3.4其他要求:
3.4.1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
3.4.2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五大员)的承诺;
3.4.3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工程师(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公示、施工期间为同一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示,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变更项目经理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原件一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原件一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江陵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陵县资市镇新民路72号 地 址: 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小区
联 系 人: 孙志达 联 系 人: 王娟
电 话: 13797414740 电 话: 15671436720
2019 年 1 月 4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