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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流域西干渠江陵段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南新河子项目)四湖流域西干渠江陵段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南新河子项目)(HBJI-202302SL-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22:08   发稿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四湖流域西干渠江陵段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南新河子项目)四湖流域西干渠江陵段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南新河子项目)(HBJI-202302S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I-202302S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湖流域西干渠江陵段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南新河子项目)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2〕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同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同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鹏源佳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陵县西干渠南新河段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清淤、生态护岸及边坡整治、步道建设、配套建筑物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范围内的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25
合同估算价:10096.3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承接过 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2.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18日至2023年02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3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五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同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鹏源佳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
地址:
武昌区同成富苑裙楼3层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沈攀
联系人:
朱玲玲
电话:
18720070920
电话:
189723617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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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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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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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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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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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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