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白柳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江陵县白柳泵站工程勘察设计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合理性,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1.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中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现变更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
2. 因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江陵县四湖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