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陵县沙岗镇刘湖村2020年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NHD-ZFCG-2020-033
项目名称:江陵县沙岗镇刘湖村2020年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813.34元
采购需求:原二组道路宽2.5米,扩宽1米,长380米,村道路维修;十周河小电排闸板维修,新增抗旱闸;五岔河团结渠电排、七渠电排更换200型变压器2台,新增团结渠电排抗旱设施,新丰渠新建涵闸一座;八组横渠新建涵闸一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格式参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2) ①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②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投标时没有在建项目,有变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示;事后提供的不予认可;且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有投诉的,经查实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供应商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3)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陵县沙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陵县沙岗镇嗣星西路12号
联系方式:1587170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双港四组
联系方式: 15672599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严向霞
电 话: 156725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