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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5 15:01   发稿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江陵县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陵县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CGK-20210104-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江采计备〔2020XM04962

3、项目名称:江陵县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80万元

6、最高限价:180万元

7、采购需求:转运处置污泥。

8、合同履行期限:18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应的内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0106日至2021011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20210106日起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该项目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012808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012809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9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903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           

联系方式:0716-4729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双港新城101单元3

联系方式:13100795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莉

电  话:13100795765

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