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江陵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鄂土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江陵县城区仙鹤路东侧至龙桥路、龙徐渠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佣金保证金 |
增幅价 |
拍卖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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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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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7 |
江陵县城区仙鹤路东侧至龙桥路、龙徐渠南侧 |
29776.00 |
商业设施用地 |
40年 |
2.0-2.5 |
35%-45% |
≥20% |
3400 万元 |
34 万元 |
10 万元 |
3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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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法人提出申请的,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全部信息记录并打印、加盖行政公章;自然人提出申请的,需要本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并凭本人身份证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征信记录并打印、签字、按指模;以上资料有任何不良记录的,均不能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在本次拍卖出让中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5日16时前到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综合窗口(公共资源交易)或湖北鄂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应于2019年6月25日16时前到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综合窗口(公共资源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佣金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佣金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19年6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地点
定于2019年6月26 日上午11时在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举行拍卖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湖北省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 系 人:喻先生 0716-4729080
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账 号:676540100100009061
湖北鄂土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801室
联 系 人: 陈颖 13659836300
开 户 行: 武汉市汉口银行梅苑支行
账 号: 275050120120000062
九、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iangling.gov.cn/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鄂土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