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江陵县两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1.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幅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20040 |
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沿江大道北侧 |
5208 |
工业 用地 |
50 |
80 |
2 |
20 |
2020045 |
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沿江大道北侧 |
33615.45 |
工业 用地 |
50 |
520 |
5 |
105 |
2.挂牌出让地块的指标情况:(两宗“标准地”指标相同)
(1)规划指标: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建筑控制高度≤24米,绿地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NO.JGTJ2020028和NO.JGTJ2020036)。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亩。
(3)税收指标:土地税收≥15万元/亩。
(4)能耗指标、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3.挂牌要求:
(1)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进入江陵县财政土地出让专户。
(2)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别与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并按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必须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11月3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地点为: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开标一室;挂牌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0时起至2020年12月2日10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自公告之日起挂牌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挂牌人不对挂牌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挂牌人进行现场踏勘。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676540100100009061
九、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挂牌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挂牌人不对挂牌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挂牌人进行现场踏勘。
十、联系方式:
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地址: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中心一楼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人:张先生 0716-4729080
朱女士 0716-4709108
2、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文安街中南SOHO城1609室
联系人:佘经理 15827781555
十一、媒体查询: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iangling.gov.cn/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