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江陵县一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1、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增幅价 |
拍卖起始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控高 |
绿地率 |
||||||||
2021010 |
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北侧、东方路西侧 |
35388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 |
<15% |
150万元 |
2万元 |
550 |
2、拍卖出让地块的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大于工业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NO.JGTJ2021019)。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亩。
(3)税收指标:土地税收≥15万元/亩。
(4)能耗指标、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3、拍卖要求:
(1)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进入江陵县财政土地出让专户。
(2)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别与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并按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102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102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1年11月1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11时
拍卖地点: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开标一室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行号:403537001128)
账 号:100882483610010001
2、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676540100100009061
3、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5547 6006 7860
4、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江陵县农业银行荆陵支行
账 号:17-270401040005350
5、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402537000029)
账 号:82010000000878163
八、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
1、江陵县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储备中心
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1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0716-4729080 朱女士 0716-4709108
2、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文安街中南SOHO城1609室
联系人:桂女士17362953789李女士18995869896
十、媒体查询: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iangling.gov.cn/
中国商报网http://gonggao.zgswcn.com/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