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江陵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北华冠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小学路南侧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2018041、04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增幅价 |
拍卖起始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8041 |
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小学路南侧 |
39956.00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1.0-1.8 |
20%-35% |
≥35% |
1800万元 |
10 万元 |
1800万元 |
2018042 |
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小学路南侧 |
2592.00 |
商服用地 |
40年 |
1.0-1.2 |
25%-40% |
≥30% |
118万元 |
2 万元 |
118 万元 |
(其他指标详见拍卖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江陵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在本次拍卖出让中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日11时前到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综合窗口(公共资源交易)或湖北华冠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应于2018年11月2日11时前到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综合窗口(公共资源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11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江陵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8年11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时整在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举行拍卖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江陵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湖北省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国土局窗口
联 系 人:喻先生 0716-4729080
杨女士 0716-4728366
颜女士 0716-4739966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6765 4010 0100 0090 61
湖北华冠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27号
联 系 人:胡经理 15572184122
九、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iangling.gov.cn/
江陵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华冠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