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教育局、公路局、粮食局及发改委片区庭院改造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江发改审批[2018]352号文的要求,湖北国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陵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江陵县教育局、公路局、粮食局及发改委片区庭院改造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ZZB1ZH2018120601001-01Z01
二、项目名称:江陵县教育局、公路局、粮食局及发改委片区庭院改造弱电工程
三、招标内容:江陵县教育局、公路局、粮食局、发改局四个片区庭院。新建170个监控点,其中教育局片区庭院安装73个监控点,粮食局片区庭院安装30个监控点,公路局片区庭院安装41个监控点,发改局片区庭院安装26个监控点。
四、采购预算:3628447.06元
五、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性资金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八、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
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投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三、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月 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四、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五、质疑:
潜在投标人在北京时间2018年12月 17日下午16:00内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文件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至jlxztb2008@126.com邮箱。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陵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松
联系电话:15926525658
地址:江陵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康
联系电话:0716-4729618
地址:江陵县双港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