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土地平整(JZJI-202309QT-01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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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JI-202309QT-01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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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7-421024-04-01-9215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荣晖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荣晖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江陵县城东工业园区东环路南 建设规模: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含范围内的工程 其他:项目总投资:28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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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含范围内的工程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13 合同估算价:680.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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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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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企业近 6 个月的完税证明;近三年未发生亏损;(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所有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4)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合同商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提供项目班组人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网页打印件,以备评标专家审核)。(5)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内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承诺;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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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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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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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2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9月12日至 2023 年9月17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0月08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4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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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 0716-4728655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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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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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