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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资市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9年度造林工程

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8 16:35   发稿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江陵县资市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9年度造林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陵县资市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9年度造林工程的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说明: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项目经理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和无在建项目承诺)”现取消关于“项目经理”要求。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5.1款“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查验,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2019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