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第1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7款规定周期为:286天,现修改为周期:285日历天。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湖北楚超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