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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服务流程

发布日期:2022-04-28 12:02   发稿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电子招投标服务流程。

一、项目招标登记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荆州市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招标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招标登记电子资料,并将纸质资料(含项目批复文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等材料送交易登记受理。

政府投资项目达到具体规模标准的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招标登记时应勾选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交易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招标项目基本信息,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是否一致,确认资料齐备一致,办理项目招标登记。

二、场地预约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预约开评标时间和场地,交易工作人员核准日程场地安排并确认通过。

三、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系统上传招标公告,交易工作人员点击确认,系统自动对外发布(邀请招标项目由招标人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四、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登录系统,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编制招标文件,通过电子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五、澄清和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将澄清、修改文件送中心交易工作人员存档。招标人在系统上传澄清、修改文件,中心交易工作人员点击确认,系统自动对外发布。

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自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依法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六、开标

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招标人代表参加,通过互联网在线开标。投标人在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负责开标资料收集归档。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专家类别和人数,填写《江陵县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使用申请表》等资料完成评委抽取并签字确认,待评委到齐后,开标评见证工作人员取得经招标人签字确认的评委名单(系统登入密码)后,进入评标室对评委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八、评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们推荐评标小组组长,由评标小组组长组织熟悉招标文件、学习评标办法。登录系统进入评审环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专家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在系统上填写评标报告,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电子签章确认。

评标结束后交易工作人员负责评标资料收集归档。

九、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评标报告后进入系统录入评标结果公示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同时生成纸质评标结果公示(需由招标人盖章)。交易股工作人员进行形式核验,系统自动发布评标结果。纸质评标结果公示进入项目交易档案。未中标单位可利用CA锁查询未中标原因。

十、投诉质疑

项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投诉和质疑,经招标人申请或监督部门的书面指令,项目进入暂停,代理机构拟定公告内容,招标人盖章认可,交易协助发布暂停公告。

投诉质疑调查结束后,由招标人书面申请,招标代理机构拟定恢复或其他公告内容,招标人盖章认可,交易协助发布公告

十一、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同时生成纸质中标结果公告(需由招标人盖章)。工作人员进行形式核验,系统自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纸质中标结果公告归入项目交易档案。

十二、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即可自动生成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核对并盖章后归入项目交易档案。

十三、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线签订书面合同,或进入系统上传合同电子版,在线开具电子发票,并将书面交易合同归入项目交易档案。

十四、资料归档

代理机构按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项目后期交易资料,经工作人员查看如无缺失,装订归档

十五、其他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阶段的日程场地安排、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提疑答疑和澄清等程序参照以上流程。

货物和服务项目参照以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