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江陵县财政局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协议供应商
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9 14:29   发稿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江陵县财政局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协议供应商

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构建开放、有序的县级协议定点政府采购市场,创造条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江陵县财政局和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开展2021年度协议定点供应商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应商定点规则

采用一季度一登记制度,每季度最后10天进行登记,次月上旬公布。

        二、品目范围

    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文件,品目适时增加。

类别一:家具用具供应商(办公家具类);

类别二:空调机供应商;

类别三:印刷服务供应商;

类别四: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

类别五:车辆加油服务;

类别六:机动车保险服务;

类别七:装修、修缮工程供应商;

类别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类别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类别一到类别八”的供应商必须在江陵县辖区具有经营或办公场所。

(四)类别八需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4S店除外)。

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五、供应商登记准入程序

(一)登记期限及登记资料递交方式: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随到随登,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6室(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递交登记申请资料。

(二)协议供应商登记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签订江陵县2021年度协议供应商框架协议。(2020年入围的供应商应重新签订,供应商在下方附件自行下载)

3、江陵县2021年度协议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供应商在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此表除提供纸质版外还需提供一份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邮箱:jlxztb2008@126.com

六、其他说明事项

2020年入围的供应商此次无需再登记,自动延续到2021年(信息有变更除外)。

供应商递交的登记申请资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不按要求递交的申请或申请资料不全的,将导致登记申请被拒绝。

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意见信箱形式反馈。

联系邮箱:jlxztb2008@126.com。

联 系 人:段树朋

联系电话:0716-4728671  17786669537。

监督部门:江陵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马本金       

联系电话:0716-4732311  18972349028。

 

附件:

        江陵县2021年度协议供货框架协议.doc(2020年入围的供应商应重新签订,一式两份)

      江陵县2021年度协议供应商信息登记表.xls此表除提供纸质版外还需提供一份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邮箱:jlxztb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