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公管委发[2021] 6号文《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简称 《专家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局)拟将荆州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简称市库)与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荆州区域库(简称省库)进行整合,从即日起原市库专家和有意愿申报入库的人员参照《专家管理办法》的专家准入条件,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子系统”(简称“省综合专家库子系统”) 注册申报,前期已申报省库的专家无需重复申报。
2.申报过程中使用的手机号码所属地除武汉市地区外前面需加0,例:013512341234
附件:评标专家网上申报操作手册